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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学院2018—2019学年度教学工作“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流程的通知
日期: 2019-10-22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作者:kjxy     点击数:

 

根据广东理工学院〔201938号文件精神,会计学院将在11月份开展20182019学年度教学工作“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工作的流程通知如下:

一、个人申报

111日—1115日,申报人需要按照学校文件要求,提交先进个人审批表,并形成书面的佐证材料,提交给所在的教研室主任。

二、教研室汇总

1118日—1120日,各教研室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,并汇总材料提交到7208。联系人:赵燕。

三、院务会讨论表决

1121日,院务会对全院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开会讨论并表决,确定候选人名单,并提交会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。

四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

1122日,会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对候选人名单进行最终审核,确定并通过候选人名单。

五、院内公示

1125日—1127日,会计学院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三天。

六、上报教务处

122日,会计学院将20182019学年度教学工作“先进个人”名单和申报材料,一并上报给教务处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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