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广东理工学院〔2019〕38号文件精神,会计学院将在11月份开展2018—2019学年度教学工作“先进个人”评选工作。现将评选工作的流程通知如下:
一、个人申报
11月1日—11月15日,申报人需要按照学校文件要求,提交先进个人审批表,并形成书面的佐证材料,提交给所在的教研室主任。
二、教研室汇总
11月18日—11月20日,各教研室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,并汇总材料提交到7208。联系人:赵燕。
三、院务会讨论表决
11月21日,院务会对全院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开会讨论并表决,确定候选人名单,并提交会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。
四、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
11月22日,会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对候选人名单进行最终审核,确定并通过候选人名单。
五、院内公示
11月25日—11月27日,会计学院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三天。
六、上报教务处
12月2日,会计学院将2018—2019学年度教学工作“先进个人”名单和申报材料,一并上报给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