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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会计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事项的通知
日期: 2019-12-12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作者:kjxy     点击数:

 

根据广东理工〔201950号文件精神,为认真组织会计学院的201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,保证年度考核的公平公正,推进年度考核的顺利开展,现就有关的考核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1、截止到20191231日,在会计学院工作满3个月的专任教师和实验中心管理员。

2、工作未满三个月的专任教师和实验中心管理员,也需要参加考核,但不评定考核等级。

二、考核工作小组

长:盛洁

副组长:黎伯毅、郑春晓、赵燕

员:梁杏、梁燕瑜、何双希、徐伟、李建全、韩露

三、考核程序

11211日,向人事处报送会计学院考核指标体系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。

21212日—16日,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年度工作总结,填写《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》、《2019年度正高级职称教师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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度考核登记表》交至各教研室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处。

31217日,工作满三个月的考核人员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,填写附件1或者附件2的表格,交至各教研室主任或实验中心主任处,正高级职称教师无需填写。

41218日—19日,各教研室、实验中心对被考核者进行民主评分。

51220日,会计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分,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。

61221日—23日,在会计学院内公示考核结果。

71225日,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。

本通知的附件1、附件2、《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》、《2019年度正高级职称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》会一并下发,请自行下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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