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广东理工学院广东理工教〔2020〕01号文“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后续工作的通知”文件精神,会计学院毕业论文后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1、3月20日前,指导教师或学生务必将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中期检查等相关内容填入管理系统;届时教务处将再次公布完成进度情况。
2、4月20日前,完成定稿工作。并要求所有学生在维普系统提出书面答辩申请(即:填写答辩附件),并由指导老师审核完毕。
3、4月30日前,指定评阅教师进行交叉审阅,并将审阅意见上传系统。审阅意见切忌千篇一律,务必根据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。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答辩资格,并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、答辩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等,指定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。
4、5月15日前完成答辩,具体答辩时间及答辩形式另行通知。